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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请核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展演利用的合法合规性
提交时间 2025-09-29
来信内容 在信阳市光山县弦山街道光辉大道与兴隆路交叉口西北侧华瑞紫悦府,将在10月1日-7日有临时性野生动物展演利用活动,包括非洲狮、黑熊和猕猴,详见: https://mp.weix.qq.com/s/jxalwuovqgdx11bxfe0d0w 请林草部门现场核查野生动物饲养(人工繁育)以及展演利用的合法合规性,如若违法或违规,请依法处理,保护野生动物和保障公共安全。 主要问题和依据:1、根据野保法25、26条,人工繁育动物需要办理许可,应当根据野生动物习性确保其具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不得虐待野生动物。楼盘营销中心并不具备相适宜的饲养场地,仅能将动物饲养在小小铁笼中。这并不是动物运输的特殊情况,而是长达一周的饲养。这绝不符合有关行业标准。比如《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管理规范 总则》(ly/t 3214—2020),在该标准中,笼舍的平面空间应是饲养动物卧息面积的10倍以上,立体空间应满足动物攀、爬、跑、跳、荡、飞、躲、藏等自然行为的需要。合法的人工繁育许可证上都有写明地址,而华瑞紫悦府绝不是被许可的地址,并不具备饲养条件。 2、根据野保法28条公众展示展演需要获得省级部门的批准,并且有专用标识,而且应当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并保障野生动物健康状态,铁笼和拼接式围栏条件有限,洛阳、新乡等发生过动物逃逸的事故,很难切实保证动物健康和公共安全。目前,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许可公示中并未查询到该利用许可,合法性存疑。 请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6、28、51、52条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林业局
回复时间 2025-10-02
回复内容

您好!9月29日下午,光山县林业局联合光山县森林公安前往现场进行核查处理,要求马戏团提供展演野生动物相关有效证件,马戏团现场未提供完整的相关有效证件。光山县林业局执法人员要求其完整提供相关材料经林业主管部门准予许可后方可进行展演,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9月30日上午和下午,光山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再次到达现场督查,并对该杂技团下发了《关于规范陆生野生动物展演活动的告知书》。感谢您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