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烟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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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3-10-16 |
来信内容 |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信阳市今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吗?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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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3-10-19 |
回复内容 | 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组织认真学习研究,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监管工作,对是否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无意见,应根据环保、社会舆情、消防安全等方面因素综合考量确定。 据了解,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2018年9月我省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2021年7月,新修订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全省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2023年春节前省政府下发文件,要求设区的市政府按照“限定时间、限定地点、限定品种”原则,根据实际决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区域和品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如我省继续实行限燃限放政策,应对《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修订。 感谢您对烟花爆竹燃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对接省有关部门,也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