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请卫计委回到依法处理医疗事故的正确轨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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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8-03-08 |
来信内容 | 王亚玲主任: 您好!我于17年元月举报了一起医疗事故,医政科受理后没有按照事故条例规定开展调查工作,程序不合法,时效不遵守,调查报告前后不一,偏听偏信中心医院。我认为,卫计委是专业医疗机构监管部门,医疗事业蒸蒸日上离不开你们的有力监督,我想不明白,依法行政,在“三公”的原则下开展调查不好吗?一年多给我的答复依据的竟然是“医疗事故调解委”的专家意见,不说建议如何,依据对象就很可笑,卫计委和医调委,后者是纠纷调节,卫计委可是医疗监督部门监督管理医疗机构,保证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行政事业单位。采用的依据有合法性吗?采纳意见有权威性吗?卫计委监管部门的权威性何在,公信力何在? 请王主任责令相关人员回到依法行政的正确的做法,保证三公原则落到实处,确实保护医患利益,维护医疗次序。不要答复还是“疑似医疗事故,”这种贻笑大方的只有非专业监管部门才会出的洋相结论。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要让医疗机构的“东郭先生”继续害人(他们连基本的医疗常识都不清楚,欺骗,撒谎是他们的强项)。一次重大事故背后有上万次的小事故,我看到的事实真是触目惊心。 ,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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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8-03-28 |
回复内容 | 唐明,关于你咨询的问题,经与我委有关科室了解得知,目前此事正与相关单位协调解决中,欲知事情进展,请联系医政医管科电话:0376-6566522。最后,感谢你的到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