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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造价资质章
提交时间 2021-10-26
来信内容 自2021年7月1日起,取消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乙级资质审批后,造价咨询企业可从事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不变,如业务范围受资质条件所限,在未有新的政策文件出台前,仍按原文件或办法执行。 在开展造价咨询业务活动时,委托方不得再对造价咨询企业提出资质上的要求,企业出具成果报告,也无需再加盖企业造价咨询资质专用章。 为什么咱们这边地方部门还要求提供造价资质章,已过期的章也没效力啊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21-11-02
回复内容

按照建办标〔2021〕26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