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关于新都二期停车收费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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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04-29 |
来信内容 | 新都二期所有电动车停车位180元一个,每月管理费15元,另外充电一元一次。请问收费是否合理?因小区不让拉线充电,业主们的电动车只能买卡充电,但是如此高的收费是不是乱收费?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罗山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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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9-05-07 |
回复内容 | 你好;丁先生,你所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通过住宅共用资金管理中心调查了解,目前新都铭苑二期小区有充电车棚三个(新建2个),充电标准为1元4个小时,刷卡缴费充电位使用需提交押金180元,不使用后可退还。电动车辆充电有专人看守,所以每辆车充电每天收取0.5元,用于看守车辆人员工资。为了保证小区消防安全,严禁业主私拉电线充电,物业公司自行出资建设电动车停车棚并安装充电桩,并专人看管车辆,保证车辆安全。停车充电和看管是物业提供的有偿服务,所以需要服务的业主应当交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