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关于对“信阳市巨富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假药回流药的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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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6-03-30 |
| 来信内容 | 我于2026年2月24日在京东店铺:梵驰迪大药房旗舰店,经营者:信阳市巨富医药有限公司,企业经营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十三里桥乡小庙村九组6号。支付101.9元购买一盒药品:弥可保甲钴胺片0.5mg*100片,订单编号:3419490018627156,药品批号:2507089,药品追溯码:81846091251768207186。经核查在支付宝-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显示该药品系医保乙类药2026年1月22日已在浙江杭州市有医保销售记录,同时生产厂家卫材(中国)药业有限公司根据药品追溯码查询到该药品终端销售为: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与医保药品销售记录一致,充分证明该企业利用国家医保基金倒卖药品、销售回流药、售卖假药。该药品是医院专供药,被举报企业无法出示药品进货发票、批号随行单、加盖流通章的质检报告。该企业已累计销售15000盒,非法牟利140万元,属于特大严重违法。为了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恳请贵局禁止该企业在网络销售弥可保甲钴胺片100片,必要时应移送公安机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销售回流药没收销售药品违法所得、罚款十倍以上。本人有从快递柜取件的开箱视频、快递由商家发出的证明、药品购买记录、该企业店铺销售记录、店铺关联企业证明、厂家溯源流向证明、药品追溯码、药品批号图、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销售记录等证据,如贵局需要可来电告知邮箱,本人全力配合提供。本次投诉不要求任何赔偿,药品安全关系公众健康,不容丝毫懈怠。望贵局高度重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法律尊严与消费者合法权益。请贵局核查:1、该药品2026年1月22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已完成销售,我却在2026年2月24日在京东购买到这盒药;2、被举报企业进货来源不合法,要求该企业停止网上经营 该企业在京东平台店铺名称:梵驰迪大药房旗舰店 梵彩臣大药房旗舰店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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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6-03-30 |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线索已转浉河区市场监管局办理。请注意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执法人员与您取得联系,核实有关情况。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