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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不动产权证书
提交时间 2024-08-12
来信内容 县领导你好: 我是聚龙商贸城的业主,该楼房位于罗山县城乡公交公司村村通班车停车场内部。房子是15年购买的,开发商是:光山县城镇建设开发公司;截止到目前购房已近10年,买房时已经给开发商交了办理房产证的钱,开发商一直不开发票。目前开发商只提供了购房合同,导致该楼盘大部分业主没有办理到房产证(包括本人在内),该楼盘项目负责人黄某故意不接电话,屡次推脱,消极解决问题!该问题影响大部分业主权益。 望县领导重视,帮忙协调开发商,解决民生问题!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 2024-08-14
回复内容 你好康先生: 住建局在接到你反映的问题后高度重视,现将反映问题回复如下:住建局2018年已将产权所移交自然资源局成立不动产权证心。不在承办办理不动产权证业务。目前你可以携带商品房购房合同,到行政服务大厅税务窗口咨询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购买商品房不给相关税务发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