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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罗山县灵山镇中心学校人员黄碧青的投诉信
提交时间 2022-11-06
来信内容 领导你好!我举报 (罗山县灵山镇中心学校),该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黄碧青】身份证尾号:110544,违纪违规问题,请有关单位及领导按规定调查处理。 1.(黄碧青)作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凭身份便利获取民间借款 2.身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作风品行不端。涉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侵占民众财产,所作所为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党风建设纪律规定 3.作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仅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也要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遵守公德、弘扬美德,待人友善、谦让. (黄碧青)此举 显然不符合人们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形象的认同。若是仗着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身份蛮横无理耍无赖,置公序良俗于不顾,到头来不仅会遭到舆论谴责、被群众戳脊梁骨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调查取证,还原事实真相,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才能真正回应群众的关切。群众利益无小事。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职责,更是党的性质宗旨的具体要求党组织要严格监督、强化问责,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漠视群众利益的单位和人员严肃处理。录用一名失信失德道德沦丧人员,是对学生和家长及其不负责,单位的隐患。希望相关部门能严查严惩严罚此事,(由于佐证材料文件无法上传,如需配合发送材料请致电,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教育体育局
回复时间 2022-11-10
回复内容 网民林科乔您好,我局在接到您反映“灵山中心校教师黄碧青”等问题的线索后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立即安排部署,迅速成立调查小组到灵山中心校开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黄碧青,女,1983年9月11日出生,39岁,毕业于信阳师范学校,2004年9月在周党镇中山小学上班,2006年9月调入灵山镇张楼小学任职至今,2006年带五年级语文,后一直带四年级语文,2010年9月至2022年9月带二年级数学,现任灵山中心校张楼小学教导主任。 2022年9月16日在学校宿舍左眼睛受伤,经信阳中心医院检查,确定是左眼视网膜脱落,手术出院后,遵医嘱在家休养。 二、调查情况。 (一)关于作风平行不正,违反党风党纪的问题。经座谈走访张楼小学在职在岗教师,均反映黄碧青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并能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在学生中树立了良好的教师形象。工作中能够主动与同事互相学习,配合默契,团结协作,受到同事和领导的高度认可,教学中也获得了很好的成绩,不存在作风品行不正,违反党风党纪的问题,反映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反映凭身份便利获取民间借贷,非法占有民众财产的问题。经查,2017年该教师丈夫刘泽森因在信阳市步行街做服装生意,资金周转紧张,经夫妻双方同意,办理了贷款业务,该资金由刘泽森全部用于生意经营,该教师因在罗山工作,未参与经营活动。后夫妻双方感情不合,于2018年办理了离婚手续,经双方一致同意,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债务由男方进行化解。现还有部分贷款没有还完,调查组已责成黄碧青主动联系对方,解释说明情况,同时也要求其敦促刘泽森尽快还款。 据了解,调查组经与您本人沟通联系,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对我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表示满意。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罗山教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