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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举报河南鹏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违约并要求退还服务费的函
提交时间 2025-07-31
来信内容 河南鹏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德公司”)通过微信诱导我司(开封元舍民宿有限公司)将民宿线上ota运营管理工作托管给其公司。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服务有效期为2025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17日,我方需支付的费用分为两部分:一是全年服务费2500元(分两次支付,首次支付1500元后鹏德公司开始接手运营,若2025年10月30日前酒店总营业额达10万元,再支付剩余1000元);二是自2025年11月起,按平台营业额的3%计提佣金。 2025年7月17日,我司通过对方微信提供的收款码支付了首次服务费1500元,但鹏德公司接手后却屡次拖拉敷衍,不履行约定,办事效率极低。其承诺的“增加曝光量、提升城市排名、增加线上订单”等目标均未实现,直接导致我店线上订单量急剧下降,最终为零。 鉴于鹏德公司的严重违约行为,我司要求其退还1500元首付款,但对方一直拖延不予回应。现特此举报,恳请领导核实上述情况,主持公道,督促该公司退还我方首付款。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5-08-04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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