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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停止违规建设、停止停止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提交时间 2026-01-27
来信内容 主要诉求: 请求政府立即查处明港镇工业大道违规敷设的高炉管道。该管道无任何合法手续,属于违规建设;同时,其输送的煤气具有高毒性,一旦泄漏将严重污染土壤、地下水及空气,威胁周边生态环境与居民健康。恳请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 基本事实:在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工业大道市政道路范围内发现,有施工单位正在敷设高炉煤气管道,拟将自产煤气输送至其他工业企业使用。该管道直接敷设在公共道路上方,属于典型的违规建设,且其输送介质对周边环境构成持续性污染威胁。 二、 投诉理由 (一) 严重违反国家及地方建设法规,属于违规建设工程 1. 无规划许可:该管道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占用市政道路路权进行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属于违法建设。 2. 无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组织施工活动,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 脱离质量安全监管:该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均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其管道材质、焊接工艺、防腐等级、安全间距等关键指标完全脱离国家强制性标准(如《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监管,工程质量与结构性安全存疑,构成重大公共安全隐患。 (二) 输送介质具有高环境风险,构成潜在污染源 1. 介质毒性强,污染后果严重:高炉煤气主要成分为一氧化碳、氢气、甲烷及硫化氢等,其中一氧化碳为剧毒气体,硫化氢为强烈神经毒物并具腐蚀性。该管道敷设于地下,一旦因腐蚀、焊接缺陷或第三方施工破坏发生泄漏,有毒气体将直接渗入土壤,造成难以修复的持久性环境污染。 2. 存在大气污染与爆炸风险:泄漏的煤气逸散至空气中,不仅直接污染大气环境,其中的可燃成分在密闭空间或达到爆炸极限时,遇明火极易引发爆燃或爆炸事故,其风险远超一般工业废气排放。 (三) 项目本质为规避监管的非法设施 该管道建设与运营方不具备《燃气经营许可证》,其行为本身属于非法经营。建设单位企图通过建设“自用”管道的方式,规避国家对燃气设施严格的环保验收、安全评价与持续监管,将高环境风险的生产环节转移至公共区域,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三、 综合请求 综上所述,该管道工程是一项手续不全、脱离监管、且蕴藏巨大环境风险的违规建设项目。其存在不仅破坏城镇规划管理秩序,更对明港镇的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埋下了“定时炸弹”。 我们强烈呼吁并相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等)能够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迅速联动,立即制止该违法行为,依法强制拆除违规管道,消除污染源,并对责任单位予以严肃处罚,以捍卫法律尊严,保护我们共同的生活环境与生态安全。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回复时间 2026-02-04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

你反映的问题,因“三化三治”改革后,相关社会事务已移交平桥区属地管理,建议你向平桥区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处理。

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