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恳求领导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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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6-07-01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叫熊加勇家住淮滨县张庄乡长堰村汪营村民组。我是一名长期在粤的务工人员,家里还有一个妻子及两个幼女,全家人都生活在分家时父母分给的十几年的旧平房里。由于年久虽经多次修缮,但还是经常漏雨,屋内阴暗潮湿发霉。全家人生活都要依靠我在外打工挣钱。村民组内的其他人都已经陆续在村部盖新房或买房,只剩我们几户没钱盖房的还留在这里。后向村里反应困难情况,没钱的几户享受国家扶贫的搬迁补偿,搬出现有的宅基地,异地买房或者盖房,每户每人3万块钱,但是居然没有我们家的,条件和别人一样都是被定为贫困户。后向村里反应,村里说这个提报已经报到乡里县里了,不能更改了。国家对老百姓扶贫的实惠怎么就落实不到老百姓自己的手里呢?我们农民对于政府政策的事不知道也不了解,更不知道对老百姓有什么影响,基层父母官说是什么样我们也就信了。恳求尊敬的领导给予评定。 此致敬礼 2016.07.01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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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6-07-06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
熊加勇住张庄乡长埝村汪营村民组,家中共有四口人,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被识别为贫困户。关于反映异地搬迁的情况,经驻村工作队和村委会两委走访调查结果如下:目前我们村没有收到上级有关部门分配的任务和相关文件、方案。经全村贫困户对比,本户不符合异地搬迁条件。 张庄乡人民政府 2016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