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信合春天里一期未按合同约定交房,延期后也未按合同约定补偿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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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3-05-17 |
来信内容 | 我是信合春天里5号楼业主,原约定交房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开发商因故将交房时间延期至2023年1月31日,到2023年1月31日我们到达售楼部进行咨询,售楼部说可以交房,但提供不了合同第四章第九条商品房交付条件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的条件。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等,实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我们现在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领导帮忙处理。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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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3-07-18 |
回复内容 | 您好,详情请电询信访投诉:0376-76398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