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 |
|---|---|
| 提交时间 | 2025-09-29 |
| 来信内容 | 本人姓名李乐,身份证号411523199211181375,住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平西路锦绣名城,本人实名举报,信阳市浉河南路信合春天里小区的一房地产开发商信阳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或信阳万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因信合春天里属于这两个公司共同开发,举报人不能分辨具体的占用绿地的单位,请贵局依据贵局网站中信息公开一栏中的权责清单第80项(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处罚)核实占地手续,占地性质,并依据法律法规处理,本人对实名举报负法律责任。请贵局将查处结果告知本人,本人依法保留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 |
|---|---|
| 回复时间 | 2025-10-09 |
| 回复内容 |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我局网站中信息公开一栏中的权责清单第80项(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处罚)的责任范围为市管园林绿地,如需核实该位置的占地手续、占地性质,请咨询辖区规划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