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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南湖路坑坑洼洼
提交时间 2025-12-03
来信内容 南湖路坑坑洼洼,远比不上对面的新七大道,进行的局部修补也是不平整。非机动车道应该重新铺,否则路况差,大家都不走,形同虚设。机动车道也存在破损,井盖处有大坑,不平整。望大力修整。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5-12-04
回复内容

您好!依据信办文﹝2019﹞100号文件精神,第四条,十八款,第3项与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中心城区市财政投资道路、桥梁、涵洞的建设(含新建、改建、扩建)。依据信政文﹝2021﹞102号文件精神,道路新建:红线30米以上的新建城市道路由市级负责,红线30米及以下的新建道路有所在辖区负责。道路维护:红线50米级以上的道路中修大修有市级负责,其他适宜50米以下道路中修大修和中心城区所有道路的绿化环卫的有所在辖区负责。建议您按职责向其他职能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