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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房地产违法开发
提交时间 2021-10-09
来信内容 罗山县灵山大道中梁房地产公司,在楼层未建好的情况下,公开售卖已经建好的楼层,获取资金之后再进行楼层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 2021-10-13
回复内容 你好;尹先生,你所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经核实,罗山县梁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中梁首府项目,在售的1#、2#、3#、9#、11#、12#、13#、15#等8栋楼盘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企业对外进行预售,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