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同兴街居民供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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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05-26 |
来信内容 | 2019年5月25日9时,同兴小区因零时供电开发商以业主不缴纳(该开发商收取1000且不开收据或发票至众业主无法接受)供电入户问题为由停止为零时供电续交电费而断电,断电之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向居民公告或其他方式告知,截止5月26日,本小区已停电逾三十几个小时,期间小区业主多次与开发商商谈,但该物业管理人员却多次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辞。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罗山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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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9-05-27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请完善小区所在地信息等留言内容,以便我们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