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毕业生档案接收 |
|---|---|
| 提交时间 | 2026-01-27 |
| 来信内容 | 领导,您好。请问大学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和具体接收地址是什么地方?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新县人民政府 |
|---|---|
| 回复时间 | 2026-01-27 |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收悉。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等文件要求,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将档案寄往户籍地县(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存放(需将档案邮寄地址等信息准确提供给本人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进行邮寄)。新县大学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县人才交流中心,邮寄地址为:新县新集镇北畈路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01室新县人才交流中心,邮政编码:465550,联系电话:0376-2955107。感谢您的来信! 特此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