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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自来水错误收费
提交时间 2019-11-25
来信内容 本人父母住在信阳市颐心苑小区,本月12号家里换了水表,换水表后对方就告知我母亲旧表显示1560吨,然后让我母亲签字,我母亲以为就是正常的交钱签字(交水表钱)所以就签了。整个过程并没有告知我母亲去核对1560与水表是否相同,也没有说签字就是同意水表的度数。然后在21号就告知我父亲交水费说是300顿水费,这300吨水以往是3年才用的完,所以我父母想到了上次换水表的事情,就去供水公司反映了问题,当天就去问了抄水表的人说在本月8号抄的是1263吨,到了12号换水表写的就是1560吨了,一看就是有问题,对方说等领导来。22号又去了抄水表的人说在本月6号抄的是1263吨,前后不一致,就算是6号那么到12号也不可能用300吨水,我们说查一下旧表看看是什么问题,对方说已经销毁了(我在网上查到郑州市的水表管理办法是半年统一处理)距离换表才10天,然后又说等领导来,今天25号上午去了 ,还是等领导来,下午再去就是不管了。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9-11-25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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