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道路洒落泥土未及时清理,导致多人摔倒受伤事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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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8-12-26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县领导, 我是莽张镇蔡店人,12.20日我家属上午骑车去莽张镇拿身份证,在途经刘楼和徐独湾之间的道路时,因路面泥泞致车辆失控滑倒,导致家属腿部骨折,该处路段当天已使数十人滑倒并导致不同程度受伤,受伤的人还有蔡店的赵德山、赵德生家属,我们发现该处路段因施工单位在其一侧取土施工,路面洒满了泥土未及时清理,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当时莽张镇派出所及交警到现场并做了记录,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施工单位为直接侵权人,应为该起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事发后,我们多次找到莽张镇政府协调赔偿事宜均没有结果,请县领导给予协调解决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罗山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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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9-01-10 |
回复内容 | 你好,莽张镇政府已责成莽张镇调解委员会组织施工方与受伤人员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