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关于在罗山县人民医院进行牙科治疗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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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6-06-15 |
| 来信内容 | 本人 2025 年 11 月 10 日在罗山县人民医院口腔科做根管治疗,该院多项操作违反诊疗规范:治疗未做麻醉,术前、术中未拍片,全程盲操作,最终造成根管侧穿,牙胶尖约 11.16mm 异位进入牙槽骨。术后引发慢性感染、牙龈肿痛,治疗彻底失败。我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被迫接受二次根管治疗及显微根尖手术,产生额外创伤与经济损失。现要求认定医院存在医疗过错,退还原有治疗费,全额赔偿后续所有损失,并向我赔礼道歉。 在此前,已向医院进行投诉并说明述求,但一直未获得有效反馈,无奈求助于信阳市卫健委,希望获得解决,相关资料已经整理,可以发送查阅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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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6-06-15 |
| 回复内容 | 根据工作程序,您应向罗山县卫健委反映相关问题,罗山县卫健委联系方式:0376-2173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