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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查找2004年1月至11月参保纪录
提交时间 2026-04-25
来信内容 市医保局局长: 您好!我是原三五八厂职工,因破产清算职工社保,于2004年1月至11月在河南华夏光学电子仪器厂(原358厂延续的全民所有制单位)交纳过职工社保含养老和医疗),由于时间久远医保本遗失,现在临近退休需要整合医保缴费年限,在市医保大厅无法查询到此段交费纪录,请领导给予解决。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6-04-28
回复内容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于4月28日与您取得联系,并就相关政策为您进行了详细解答。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