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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依法申请不知道 找哪个部门
提交时间 2019-01-22
来信内容 信阳市建设委员会: 中城投于2014年在信阳市浉河区承包工程,部分桩基工程分包给本人,工程结束后,拒不支付当地工程款,经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豫15民终389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原名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主营建筑行业,以下称中城投)应该支付申请人工程欠款615489.5元工程款及欠款利息等费用。经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查证,中城投完全有能力执行,中城投拒不执行。中城投分公司67家,分部全国,总公司银行对公账户近200户,包括分公司账户数目在各大银行过千,资金到账后马上转出,所以执行非常困难,对这种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的大公司,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已在法院系统录入黑名单,但中城投钻信用系统的空子,继续以中城投的资质,承接大工程,资金不经过总公司。 根据建设部下发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第十五条“ 对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机构代码、个人姓名、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列入部门、管理期限等”。《河南省工程建设与建筑业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试行)》(豫建建[2006]21号)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参与工程建设与建筑业活动的省内、外单位和个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七条 “省、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与建筑业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和监督管理。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由建筑业管理机构牵头负责实施。”第九条 “工程建设与建筑业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应经过下列法律文书或其他文件之一认定:(一)已生效的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 为了打击老赖行为,现请求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把中城投在建设部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不良行为,依法申请不知道 找哪个部门? 请领导依法打击老赖,共同维护社会信用系统! 申请人:季明义 2019年1月22日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9-01-23
回复内容 季明义同志,您好!请汇总法院判决等相关证明材料去信访大厅住建局窗口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