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西凤大酒店3楼硕博教育培训机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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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5-07-24 |
| 来信内容 |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西凤大酒店3楼硕博教育培训机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西凤大酒店3楼硕博教育(法人:刘豫昕),其家庭住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双汇欧洲故事66号楼1单元1103号。 一:此培训机构盘踞此地多年,长期组织、策划学科类,校外有偿培训,长期存在商业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二:此培训机构无视禁令、顶风作案。 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上门一对一培训辅导。 组织培训学员传销式拉人头返利,等多种非法传销式营销模式,进行学科类非法校外培训,非法敛财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严重违反国家关于打击,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河南省暑假校外培训禁令、违规大肆开办假期培训班,疯狂大肆敛财。 四:此培训机构,相关经营许证件不齐全、 严重违反国家关于打击,学科类校外培训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五:此培训机构消防设施不合格、私自改造相关消防设。存在严重消防问题。 六:此培训机构存在偷税、漏税、虚假报表、财务造假等诸多违法犯罪行为。 七:此培训机构法人刘豫昕,此人曾有多次犯罪前科,且此人无任何教育相关经历,长期在信阳市平桥区西凤大酒店3楼胡作非为疯狂大肆敛财。 八:希望相关部门严厉查处,切勿包庇纵容,通风报信等行为。打击盘踞多年的违法犯罪行为。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信阳市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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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07-25 |
| 回复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刘晓军: 您提交的领导信箱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审查,您提交的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西凤大酒店3楼硕博教育培训机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属于 □信访 □投诉 ☑举报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您可以通过□信访□相应渠道提出。 信阳市统计局 2025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