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社保卡使用医保功能时需要新增设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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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5-01-21 |
来信内容 | 根据信阳市医疗保障局要求,城乡居民医保在刷卡使用时要强制设置密码,但是宣传工作做得很不到位,没有考虑到用卡对象大都是老年、低文化水平居民,极大增加了老百姓的不便,尤其是在医院使用医保卡时,没有密码不能使用,导致许多患者需要去医院门前药店或者政府服务大厅设置密码后再使用,患者本身有疾病行动就不便,此项政策出发点是为了保护用卡人用卡安全,但是没有考虑用卡人在突然需要设置密码时的便利度。建议在各大型医院医保窗口临时设置密码设置点位或在医保窗口增设密码设置功能,减少人民群众在办理医保业务时的不便,真正为群众带来便利。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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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5-03-05 |
回复内容 |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市医保局高度重视,立刻转交平桥区医保局进行调查处理,并要求及时和您联系,做好有关政策解释工作。 据了解,为保障参保群众权益及医保基金安全,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使用有效身份凭证进行医保结算的通知》要求,河南省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身份证医保结算时增加密码校验,严禁身份证免密结算。市医保局在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医保结算重要通知》《规范使用有效身份凭证进行医保结算常见问题答疑》《医保结算更安全》等信息对此做出了详细解答。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要求各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宣传,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感谢您的理解,如还有此类问题需要了解,欢迎拨打市医保局法规科6886506或者市医保中心信息科6369750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