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咨询关于分户条件的事宜 |
|---|---|
| 提交时间 | 2022-07-21 |
| 来信内容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满足哪些条件可以分户?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县公安局 |
|---|---|
| 回复时间 | 2022-07-21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规定:
第二十三条立户、分户和并户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户口簿》; 3、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结婚立户的须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二、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派出所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三、工作要求 因离婚分户,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可以凭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公安派出所调查材料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 感谢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