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投诉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骨三科大夫张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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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03-25 |
来信内容 | 腿骨折就近治疗,在医院主治医生张波强制医疗,不让转院,住院号219852,患者李金斌骨折,多次拨打无人接听。 信阳市卫计委办公室:0376-6565098 信阳市卫计委纪检监察:0376-6567938 0376-6611171 信阳市卫计委法制监督科:0376-6610215 信阳市卫计委行政审批大厅:0376-6369875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群众建议与投诉平台:0376-6565057 信阳市卫计执法监督局投诉电话:0376-6609730 信阳市卫计监督局应急电话:0376-6609621 信阳中医管理局:0376-6563553 信阳市计生协会:0376-6610515 医学会/医鉴办:0376-6566938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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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0-04-08 |
回复内容 | 李金斌,男,46岁。2020年03月25日到四院骨三科就诊,入院后又要求办理转院转诊手续,因其所患“胫腓骨骨折”,不是特殊复杂病情,患者属平桥区医保,当时已告知患者不属于转诊范围,但有选择医院的权利,让他自行决定。患者最后明确在四院接受治疗,也无要求更换医生的意思。患者李金斌已于3月27日岀院,自诉回家贴膏药。患者住院期间对医生护士的服务满意。 平桥区卫健委 2020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