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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物业开始收费时间?
提交时间 2021-03-02
来信内容 本人2018年底购买的商品房,一直未交房拿钥匙,现在去交房,开发商让从放款那日开始收取物业费,是否合理?规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收取?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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