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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外出务工需要开具哪些证明?
提交时间 2020-03-03
来信内容 年前我母亲回老家过年,现在福州市大部分企业已经复工,而我母亲上班的餐饮店也已经复工,但是她拿着她们福州市商务局给她们单位开的放行函找街道开出行证时却被告知需要有目的地的接收证明,请问这个接收证明有模板吗?如何开具?对于外出务工的群众需要开具哪些证明呢?相关信息在什么平台发布和查询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罗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3-05
回复内容 您好,外出务工需提供复工证明、身体健康证明,开具外出介绍信即可,如有其他疑问,咨询电话:2575001,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