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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农村修路用土补贴
提交时间 2018-05-23
来信内容 您好! 村里修路,用了大概一千方我家田地的土,请问是否有补贴?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罗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8-06-05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村里修路用土补偿”情况已收悉,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6条以及基本农田“五不准”之规定各种非农建设严禁在耕地内取土,尤其是基本农田。您所反映村里修路情况,存在破坏耕地非法取土的现象,您可向辖区国土资源所或乡镇人民政府反映,及时处理并责令用地单位将破坏耕地恢复原状,如涉及损坏基本农田,可由国土部门立案查处。感谢您对国土部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