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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信阳恒大翡翠龙庭欺诈业主、违规售房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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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8-09-05 |
来信内容 | 本人2017年9月在信阳恒大翡翠龙庭购买一套公寓房,并签订了《购房意向书》。当时开发商承诺可以按照“50%首付一年分期、余款商业按揭”的方式交款。目前,我已经按期缴纳了50%的首付款,在申请余款商业按揭的时候,被开发商拒绝。理由是目前银行不再受理商业按揭贷款,要求我必须把余款一次性付清,否则视为我违约,不但不退回首付款,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依据河南省住建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省工商局、省发改委、河南银监局、河南保监局9部门联合下发的《河南省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豫建房管【2018】33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我认为开发商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1、开发商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购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2、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3、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 以上问题,期待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严厉打击、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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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8-09-06 |
回复内容 | 您好!欢迎您的来信咨询,您所反映的问题,并非我局业务职能,请咨询市房产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