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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办理孤儿证,被办证人员以各种理由拒绝,不给办理
提交时间 2016-09-09
来信内容

我叫何顺江,去年中旬儿子突然去世,我们白发人送黑发人,留下两个孩子,孩子的妈妈一出生就抛离他们,离婚了,现在人根本就不知道在哪里,现在两个孩子由我们老两口照顾,我们老两口年纪也大了,靠种地为生,而且还有病,身体不太好,不能干太重的活,现在要照顾他们俩,还要供他们俩上学,非常辛苦,我得知这种情况是可以给孩子办理孤儿证的,接受政府的帮助,村大队帮我们向民政局提交了相关资料,民政局负责办理的人员却以不符合孤儿证的办理条件为由,拒绝!

我查询了《淮政办〔2016〕70号  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http://www.huaibin.gov.cn/Item/11945.aspx 链接地址,文中第二段写的很清楚: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我孙子一出生妈妈就走了,离婚了,下面早不知所踪,现在爸爸去世,这个情况完全符合办理的条件,可是办理人员非但不给办理,说我们这属于留守儿童,没法办理孤儿证,但是又以县里现在正在开会,有这个精神,但是具体每个月多少钱还不清楚为由 ,已经拖了一年多,从去年中旬拖到现在,现在孩子又要上学了,需要这个证,然后留了私人电话给我,为啥给我留一个私人电话,我也能猜出个三二一来!具体相关人员姓名,不知道这里方便不方便写,可以打电话问我!

我希望领导能够帮助我们家,这个问题能够妥善解决,小孩子能够顺利上学,多谢!

我希望能够提高政府服务人员的素质,让他们时时刻刻记住为人民服务!不要让解决问题就各种理由拒绝,然后留一个私人电话!

我希望这里写的这封信有用,如果没有用,我会向淮滨信访局,信阳信访局,河南信访局写信,还有各个监督投诉电话 打电话投诉,直到事情顺利解决为止!

    此致

    敬礼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6-09-18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

我们通过和乡镇民政所走访,和本人见面联系后,据何顺江自己反应他儿子何官喜是1980年5月7日出生,于2015年阴历2月29日突发疾病死亡,儿媳曹利群和何官喜与2005年8月1日有淮滨县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儿媳曹利群现住在防胡镇冯庄村祁庄队已经改嫁。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孤儿身份核查及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11】14号文件,第二条指出,“父母双方一方死亡查找不到另一方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指父母双方一方死亡或宣告死亡、另一方被宣告失踪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孙子何福祥的母亲曹利群目前属于改嫁,按照政策不符合办理孤儿手续。按照他目前的情况,符合困境家庭儿童保障政策,待上级的困境家庭儿童政策出台后,可以按照文件要求办理困境家庭儿童保障政策。

淮滨县民政局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