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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住建局包庇开发商,谁来维护老百姓利益?
提交时间 2023-07-25
来信内容 尊敬的孔局长,您好。 我叫齐晓焕,是吴朋涛(申请执行人)的爱人,电话13543262412,祖籍河南许昌,现居广东省深圳市。 请孔局长督促信阳住建局相关领导,不要继续包庇信阳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而阻碍(2023)豫0191执5867号案件的执行,侵害老百姓利益。 因信阳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未履行民初3003 号调解书义务,郑州高新区法院作出(2023)豫0191执5867号执行裁定书,冻结被执行人账户相关金额。信阳建诚4月23日提出异议申请,郑州高新区法院驳回了其异议申请;信阳建诚伙同信阳住建局于7月4日再次提出复议申请,举着“保交楼“的大旗,要求法院中止对信阳建诚账户的执行,解除冻结,郑州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14日作出裁定,再次驳回其复议申请。 本月初,信阳住建局领导曾与信阳建诚项目负责人一起会见郑州高新区法院领导,协助信阳建诚复议申请中止案件执行,此举让我们债权人非常寒心。本案执行难的根本原因就是信阳住建局没有落实政府资金监管政策,信阳建诚挪用资金导致的,现在出了问题住建局却一味包庇信阳建诚而不管老百姓的死活,还有天理吗? 案件情况汇报: 1) 法院冻结的信阳建诚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平桥支行,16744101040015361)是共管账户,不是资金监管账户。信阳住建局领导却协助信阳建诚,试图将此共管账户混同为资金监管账户而阻碍法院执行。此举没有法律事实依据,且暴露出住建局严重失职—事前不管理不作为,出了事乱作为。 2) 信阳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唯一备案的资金监管账户为(开户行:交通银行信阳分行营业部,账号:5831 66999 0110000 1645),目前入账记录为 “0”。信阳建诚有资金监管账户却为何从来不用?住建局落实监管责任了吗? 3) 信阳建诚开发的未来城项目于2020年6月份获取预售证开始销售,现在未来城项目销售已经进入尾盘期,住宅几乎售罄,剩余的物业主要是商铺和地下车位。也就是说,到现在房子都快卖完了账户里只有3000多万,钱都去哪了?住建局落实监管责任了吗? 4) 信阳建诚自未来城项目开始预售后,不断有暗箱操作转移资金的行为。据不完全了解,信阳建诚从共管账户中支取出资金后,把其中的20%-30%支付给母公司(建业住宅集团)或者有债务纠纷的单位,用于偿还母公司所欠债务;从未来城项目开发建设以来,信阳建诚已向建业集团转移资金数亿元….如此种种违法挪用资金行为,住建局落实监管责任了吗?是否能公示信阳建诚账户流水,给老百姓一个交代? 综上所述:信阳建诚在开发项目过程中不顾法律和民生,明知故犯钻法律漏洞,利用共管账户之便利不断将资金挪作他用,长期欺骗政府,合作单位,老百姓,毫无担当和社会责任感可言,又何谈保交付稳民生?!我们债权人本着响应国家“保交付稳民生”号召,借钱给被执行人进行开发建设,而不是挪作它用!信阳建诚至今仍不思悔改,继续欺骗政府和法院,其目的在于阻碍法院执行程序,恶意侵害我们债权人的权益!而信阳住建局包庇协助其逃避法律义务,无异于为虎作伥,助纣为虐! 信阳住建局没有落实监管责任而导致信阳建诚挪用资金,对此产生的后果本应承担主要管理责任。如果住建局继续包庇信阳建诚,协助其阻碍案件执行,无异于与国家法律为敌,与人民为敌!老百姓的维权之路向来不易,但不管有多难,即使告到中央政府,我们也一定会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讨回我们的血汗钱! 再次恳请孔局长督促信阳住建局相关领导,不要继续包庇信阳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而阻碍(2023)豫0191执5867号案件的执行,维护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此致 申请人: 齐晓焕 2023年7月25日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23-08-02
回复内容

平桥区建业未来城项目为省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专项借款外保交楼项目,经核实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任何领导和工作人员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去函和现场协调解决该项目法院冻结账户事宜。

经与项目属地平桥区住建局和平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事务中心对接核实,为加快推进专项借款外保交楼项目建设交付,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平桥区住建局按照省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相关文件精神,于7月6日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交函,请求坚持“活查封”原则,确保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支持项目建设。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法院作出的决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