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平桥区光明路服装厂拖欠工资、工伤拒赔、未签订劳动合同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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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6-04-29 |
| 来信内容 | 本人家人(姓名:张守荣,电话:15639043989)于2026年3月10日入职信阳市光明路服装工厂(地址:平桥区光明路龙江春天对面民房服装厂,老板:陆剑锋,电话:18137815156___),未签订劳动合同,无社保。 1. 拖欠工资:上班满一个月,至今未发一分钱,属违法欠薪。 2. 工伤拒赔:2026年4月6日在厂区上班时摔倒受伤,诊断为,产生医药费_5000_元,老板拒绝承担,索要监控被拒,刻意隐瞒证据。 3. 部门推诿:已向当地劳动局投诉,工作人员不作为、不受理、不督办。 诉求: 1. 足额结清全部拖欠工资; 2. 依法认定工伤,报销全部医药费并支付工伤待遇; 3. 查处该厂不签合同、违法用工; 4. 督办劳动部门依法履职,限期办结并回复。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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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6-05-11 |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线索已转平桥区市场监管局办理。请注意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执法人员与您取得联系,核实有关情况。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