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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楼上房屋漏水到楼下问题协商解决求助政府部门碰壁
提交时间 2022-10-11
来信内容 本人居住在罗山县天湖雅苑三期七楼,楼上八楼在几年之前第一次水管漏水,向我家厨房、卧室、客厅天花板渗漏,造成粉刷装饰层脱落,家中衣柜等家具腐烂,经过协商本人本着邻里之间和睦相处的原则未向楼上邻居追究第一次渗水的各种责任,并自行承担维修费用。但是在2022年六月份楼上发生了第二次房屋漏水事件,以至于我家中厨房、客厅、卧室等地方粉刷装饰层更加严重的脱落和各种家具衣物等更加严重的损坏。在与楼上邻居协商的过程中,楼上邻居表示只承担一部分责任,并且否认我家中家具等损坏是因为渗水所导致。协商未果。而且,在2022年10月份楼上邻居发生了第三次渗水事件,渗透到我家中,造成了家中装饰层、家具、以及衣物被子等更进一步的损坏。 在协商未果之后本人拨打本小区物业管理电话,但是物业管理人员态度恶劣拒绝协商调解并且快速的挂掉了电话。随后本人又到罗山县住建局咨询,住建局人员表示,此类事件不在他们的管理范围之内拒绝受理,并且还赞同物业管理人员拒绝协商调解的做法。表示物业管理人员的做法是正确的。 本人家中世代务农,经济能力薄弱,家中唯一经济来源就是起早摸黑的装修工人丈夫。东拼西凑借来的几十万买的这个房子。现在却发生了这件事,使家里遭受重创,家中沙发衣柜等家具无法正常使用,墙上粉刷层也都经常起皮往下掉,需要经常清理,已经无法正常生活。现在想要通过政府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咨询小区物业和罗山县住建局均无果。他们之间相互踢皮球,都说这个不属于自己的业务范围无法解决或者说干脆不解决。我实在没有办法才求助到这个地方。希望政府官员看到这条留言能帮助我解决这个问题,真心感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县长热线
回复时间 2022-10-26
回复内容 你好!针对你反映的问题,县住建局立即进行核查。经调查,你反映的房屋漏水需楼上业主赔偿问题,小区物业人员多次到现场为双方做协调工作,但因双方诉求差距较大,未达成一致。你主张损坏的柜子、板子、墙漆、人工等合计赔偿人民币3万元整,8楼业主不同意该赔偿标准,不再与7楼业主进行沟通交流,同时8楼业主表示7楼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赔偿金额以法院判决为准。经住建局现场与双方沟通协调,建议你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