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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秸秆废料化利用补贴
提交时间 2025-07-04
来信内容 您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试行)中,秸秆肥料化利用提到种植大户按实施还田面积每亩30元进行补贴,请问现在实施了吗?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
回复时间 2025-09-01
回复内容

2023 年 3 月 22 日,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信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信政办〔2023〕11号),其中明确“(二)秸秆肥料化利用。各县区要鼓励农作物秸秆粉碎深耕还田,各地根据地块土层情况,确定翻耕的深度,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各县区对实施秸秆深耕还田,并且当年没有发生秸秆焚烧火点的种植大户,按实施面积每亩3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同时指出“各县区政府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主体,各县区对补贴范围和奖补标准等支持政策,可根据当地工作实际制定详细方案适当调整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