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支边青年是否拥有户籍所在地土地使用权
提交时间 2015-12-02
来信内容

您好,我父母于1995年作为河南省支边青年迁入新疆,当时我父母本人及其子女的户口也一起签到了新疆。现在河南省在进行土地确权等记,请问我父母及其子女还拥有他们户籍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吗?因为我父母还打算把户口迁回淮滨县。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5-12-08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请联系原户籍所在地乡镇咨询在您户口迁移后,有无重新分地。若保留有原分配的土地,可在户口迁回后进行土地确权登记。相关政策可具体咨询县农业局(0376-7781522)和原户籍所在地政府。

 

淮滨县政府网络与热线办公室

201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