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支边青年是否拥有户籍所在地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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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5-12-02 |
| 来信内容 | 您好,我父母于1995年作为河南省支边青年迁入新疆,当时我父母本人及其子女的户口也一起签到了新疆。现在河南省在进行土地确权等记,请问我父母及其子女还拥有他们户籍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吗?因为我父母还打算把户口迁回淮滨县。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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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5-12-08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请联系原户籍所在地乡镇咨询在您户口迁移后,有无重新分地。若保留有原分配的土地,可在户口迁回后进行土地确权登记。相关政策可具体咨询县农业局(0376-7781522)和原户籍所在地政府。 淮滨县政府网络与热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