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物业费未到期,但限制业主水费只能充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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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3-04-27 |
来信内容 | 家住平桥区南京路89号紫荆花园,信阳市弘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员工说,公司要求他们必须让业主提供缴纳今年的物业费发票才能充水费,不然只能限制充水费10元。但我家的物业费到2023年7月23号才到期,现在才4月27号,物业费明明还有3个月才到期,物业凭什么限制我交水费?!这不合理,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其服务态度还相当恶劣,希望相关部门帮忙处理一下,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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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3-07-05 |
回复内容 | 具体详情请电询:0376—7639136 |